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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管理博客

信以处世,诚以待客,学以勤奋,精以待业,求真务实。---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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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倡导法治与道德观念, 以及现代良知信念, 弘杨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作为法律高级研究员、管理调研员注重提升素养, 经长期多元化法律与管理研究及丰富实践经验的积累, 练达了深邃洞察力和系统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加之现代公司治理功底, 纷繁的社会阅历和人脉资源,精湛的诉讼实战技巧, 独特的谈判/公关/协调/组织及条理清晰的写作技能,磨砺了承担企业总法律顾问、高级管理顾问,承担疑难复杂案件与公司卓越管理/风险防控/运营规范所应具备专家级综合素质,仅以高度敬业精神,娴熟为企业和朋友提供专家级服务。

房产婚后还贷 增值计算公式  

2013-12-13 15:57:06|  分类: ★房地产物业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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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肖鹏婚前付了首付款买好房,婚后房屋产权登记在他名下并由他还贷,十多年间房屋增值了338万元。然而,结婚九年后,妻子叶慧提出离婚,并要求肖鹏给付自己夫妻还贷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所对应的钱款。近日,闸北区法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一审判决房屋产权归肖鹏所有,肖鹏给付叶慧房屋增值部分补偿款67万元。
 
       【案件回放】
       2002年5月,27岁的肖鹏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叶慧,并于2003年1月喜结良缘。早在2001年,肖鹏已买下延长路上一套总价为58万元的房屋,凑了首付款34万元,并陆续还贷。直至两人结婚当月,这套房子的银行贷款尚欠19.9万余元,房屋产权仍登记在肖鹏名下,并由他来还贷。结婚一年半有余,肖鹏将银行贷款全部还清。
        一晃两人结婚已过九个年头,夫妻俩也有了一个2岁的宝宝,但双方感情却因生活琐事从略生间隙到矛盾激化。去年,叶慧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她认为房屋为肖鹏出资购买,同意归肖鹏所有。但房屋价格已跃至396万元,肖鹏应给付夫妻还贷期间房屋增值部分所对应的钱款。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肖鹏所有、肖鹏补偿叶慧67万元。
 
       【以案说法】
       问:婚前个人房产且婚后由首付方一人负责还贷,婚后算夫妻共同还贷吗?
       答:本案中,房屋是男方肖鹏的婚前个人财产,房贷也由他在婚后一年半负责还清。然而,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结婚当月,肖鹏尚欠银行的19.9万余元房屋贷款用婚后共同财产还清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还贷。
       问:为何男方要对女方支付补偿款67万元?
       答:本案中,房屋购房款为58万元,夫妻俩婚后共同还贷19.9万余元,房屋现价款396万元,按照夫妻共同还贷款与购房款的比例,可以折算出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钱款。因此,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法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这部分增值钱款的一半作为补偿。
       [19.9万(婚后还贷额)÷58万(当初购房款)]×396万(现房价)÷2(夫妻)=67万(妻子应得)

 
       (闸北区法院 王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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