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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管理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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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倡导法治与道德观念, 以及现代良知信念, 弘杨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作为法律高级研究员、管理调研员注重提升素养, 经长期多元化法律与管理研究及丰富实践经验的积累, 练达了深邃洞察力和系统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加之现代公司治理功底, 纷繁的社会阅历和人脉资源,精湛的诉讼实战技巧, 独特的谈判/公关/协调/组织及条理清晰的写作技能,磨砺了承担企业总法律顾问、高级管理顾问,承担疑难复杂案件与公司卓越管理/风险防控/运营规范所应具备专家级综合素质,仅以高度敬业精神,娴熟为企业和朋友提供专家级服务。

丈夫花557万养小三 妻子起诉要求还钱获法院支持  

2014-07-23 12:26:23|  分类: ★婚姻与家庭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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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花557万养小三 妻子起诉要求还钱获法院支持



中新网杭州7月8日电 杭州的汪先生与妻子9年前登记结婚并育有2女,但几年前认识了林小姐后陷入热恋后,汪先生就常汇款给林小姐,汇款共计557万。去年底,汪先生的妻子将汪林两人告上法庭,要求归还钱款。近日,杭州西湖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支持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赵女士与汪先生是于200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二女。2011年10月,汪先生认识了林小姐,并迅速陷入“热恋”中。

为了取悦林小姐,从2012年1月起,汪先生经常给林小姐汇钱,少的时候有1、2万元,多得时候有40、50余万元。

截至2013年6月,汪先生一共给林小姐汇了557万余元。林小姐也不客气,用这些钱买了房子、车子,平时还购置了很多奢侈品。

赵女士知道情况后,认为这些钱是属于夫妻共有,是双方辛苦赚来的,却被丈夫挥霍。

2013年底,赵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汪先生和林小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林小姐返回这些钱。

庭审中,林小姐坚持赵女士不是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起诉且赵女士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无法律依据。

而汪先生或是觉得有些愧对自己的妻子,对赵女士的诉讼请求无异议,同意让林小姐返还所有款项。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汪先生确实赠与林小姐557余万元,其中林小姐曾将117万元汇回给汪先生。

法院认为,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中汪先生赠与林小姐款项数额巨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经过赵女士的同意,汪先生的赠与行为损害了赵女士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支持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汪先生的赠予合同行为无效,而林小姐则须在10日内返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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